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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         ★★★
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4 更新时间:2014-3-5 15:16:58

青山区教育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

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19日在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青山区教育局局长   李定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作为区人大2013年工作评议的被评单位,现在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工作评议的整改工作情况。

7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第四小组,对教育提出了四项需要整改的问题,就是:学生课业负担较重的问题,少数学校存在违规办培训班和补课的不规范现象的问题,极少数教师敬业精神不强的问题,义务教育择校难题还没有有效解决的问题。对这四个问题,区教育局十分珍惜这次整改机会,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扎实整改,具体措施及成效体现在“一、二、三、四、五”五个方面。

一、明确一个目标,问题整改让人民群众满意。

人大对教育工作的评议,是促进全区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教育政风行风的有效途径,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推动力量。区教育局无条件地将这四个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全系统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破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二、落实两个责任,明确整改任务。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成立局校两级整改领导小组和督办小组,从严落实局管理机构的顶层设计和督办责任,从严落实各学校具体整改的责任。在整改过程中,教育局召开局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各职能部门碰头会、督办调度会四次,专题研究,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还多次组织局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深入学校基层调研了解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三、开展三项主题活动,促进和强化整改工作。

一是以名家讲堂、师生读书、师生强身健体、四面说话、家长学校五大抓手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文化建设年”活动,净化教育环境,优化教育的内外生态环境。

二是以从严落实课程计划,以及狠抓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和严格控制考试的次数和保证考试质量为重点,扎实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年”活动,切实减负增效。

三是以接地气、转作风、抓服务、见实效为宗旨,在全体干部教师中大张旗鼓地开展“三问”活动,就是一问局管理机构:你在真心为学校服务吗?你知道怎样为学校服务吗?学校感受到了你的服务了吗? 二问学校班子:学校应该主张什么?老师应该坚守什么?学生应该追求什么?三问老师:你爱你的学生吗?你知道怎么爱你的学生吗?你的学生感受到了你的爱了吗?

四、针对四个问题,建立完善四种机制并强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问题,建立教学管理的日常督查机制。

一是实行责任管理,层层签订“减负”责任书,区教育局与全区42 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签订了“减负”责任书,各学校也与教师签订了“减负”责任书,并对社会作出了“减负”承诺。

二是狠抓督查。督查人员的构成,除了职能部门人员之外,还成立了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的特约督导小组;成立了由刚刚退居二线的校长和名师组成的教学视察小组。9月份开学以来,区教育局已经六次专项督查,在舆论上、行动上见了实效。

三是加强教学管理,体现四个严格:严格开设课程,开齐开足课程,特别是体、音、美、社会实践课;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控制教学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考试数量和质量。

整改效果:各学校严格执行了国家课程计划,体育、美术、音乐和社会实践课的开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全区各学校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打造“高效课堂”的活动,区教育局、学校对教师作业布置和批改的督查力度更大,全区各校教师布置作业的数量进一步科学和规范,学生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质量提升。

(二)针对“关于少数学校存在违规办培训班和补课的不规范现象”的问题,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和“三乱”行为“一票否决”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教师不想去违规。暑期前、开学后,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针对教育“三乱”现象逢会必讲,预警防控。

二是加大监控力度,让教师不能去违规。暑期、双休日、中秋、国庆,区教育局对全区所有中小学进行检查,查看学校是否有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做到眼观六路,心中有数。9月开学后,为配合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五局联合开展的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区教育局在不通知学校的前提下,对10所学校进行突击检查。此外,区教育局还加大在各培训机构明察暗访的力度,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在校外有偿家教。

三是加大处理力度,让教师不敢去违规。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三所违规补课办班学校的三名校长给予诫勉谈话、全系统通报批评、当年评优一票否决的严厉处理之后,今年,八月份以来,我们对两名违规补课的教师给予全校检讨、评聘职称一票否决、扣发绩效工资、三年不得评优的处罚。

整改效果:学校违规补课、乱收费以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今后,区教育局将对“三乱”现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长”、“常”抓下去。

(三)针对“关于极少数教师敬业精神不强”的问题,逐步形成具有青山教育特色的文化建设机制。

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通过“三问”活动,针对学校办学管理和教师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剖析和反思,以拷问自己的履职担责情况乃至良知道德水准,用健康积极的正能量占领教师思想领域的制高点,树立教育良好的形象。

二是继续强化师德师风评价考核。8月份,评选名师、首席教师45人;9月份教师节,表彰了165名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10月份评选全区十大魅力教师,大力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活动。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岗位聘任、工资晋升、评优奖励、职称评聘等方面,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处罚管住该管的事情,教育行风不断优化。

三是牢固树立大教育观。为了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抓教育,我们在全系统开展“315”教育行动计划,“3”,即,教育追求三句话,扩大教育外延,做到“无人不教育,无处不教育,无事不教育”;“1”,即,一个活动系列,“小手拉大手,学生和家长齐步走”;“5”,即,提升家长素质来共同抓教育的五个抓手,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活动、阳光健身、“四面说话”、文明创建、家长学校,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教育格局。

整改效果:广大干部教师的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和改善,青山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显著提升。

(四)针对“关于义务教育择校难题还没有有效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均衡发展机制。

一是在办学条件方面。区政府专门投入1500万元对相对落后学校加强硬件建设。

二是在师资配备方面。从优质学校中挑选100多名名优教师到相对落后学校支教援教;近三年,新提拔的40多名校级干部基本上全部都分配相对落后的学校任职;所有新分配的大学生基本上都到相对落后学校任教。

三是在学区制建设方面。让优质学校与相对落后学校“结对子”,“手拉手”,抱团取暖,捆绑考核。

四是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家门口好学校”的优质教育,区教育局克服困难,大胆进行办学体制的改革,设立钢花小学三弓路校区,并于9月1日顺利开学,这为今后深入推进全区办学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整改效果: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被评为省合格单位,今年择校减少25%,社会、家长的满意度较高,为今后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整改五大成效,青山教育形成科学管理、从严管理、高效管理的良好局面。

2013年以来,青山教育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通过四大问题的整改,青山教育呈现出更加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教育环境进一步净化;二是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四是教育发展势头进一步强劲;五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据市教育局权威发布,今年中考,青山普高升学率全市第一。高考进出口比全市第一。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总分全市第一。文明创建评分全市第一。教育文化建设作为唯一典型在全市推广,11月份将在青山举办全市现场会。

尊敬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整改,只是我们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从严落实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教育的各项要求,以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扎实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彻底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做好工作、服务民众,并随时欢迎和感谢各位领导和人大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青山区环保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

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19日在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青山区环保局局长   易志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作为区人大2013年工作评议的被评单位,现在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报告工作评议的整改工作情况。

整改阶段是群众最为关注的阶段,是整个工作评议活动关键所在。局党组高度重视,7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集中评议大会后和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后,分别召开全局再动员工作布置会,把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行动统一到落实整改工作上来。针对评议组、代表提出的“空气质量问题、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环保工作权责不统一,深入宣传贯彻环保法律法规、探索建立新的环保机制”等6个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开展整改。局评议专班强化督办、统筹安排,实现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服务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专项治理了一批排污企业,妥善解决了一批环境投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环保意识,实现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服务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评议工作目标。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监管,服务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结合学习阮成发书记到青山调研时作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更加”指示精神,我局把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要求落实到环保审批和服务项目建设中。一是依法履行环评审批职责。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清洁生产规定、没有排污总量等工业项目,严格执行“五个一律不批”,同时强化“三同时”验收管理(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今年以来,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32件、登记表17件,竣工验收项目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切实把好企业污染源头关。二是分类服务重点项目。加强同市局和区开发区工信局对接,顺利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审批,明确了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及尾水排放路径,为园区有序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对各类建设项目提供“菜单式”服务:对未启动环评程序的项目,及时跟进开展环评工作,如妥善处理鑫湘雅苑项目的环评手续,促成税收从武昌区转移至青山区;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派专人指导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建设要求,如煤焦油、预焙阳极项目;对试生产或正常生产的项目,开展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对环评已批但仍有争议的项目,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认证会,妥善处理项目周边的关系,如钢谷项目。确保一批项目在环保问题上逐一解决,顺利进入建设和生产阶段。

    二、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针对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我局今年加大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实行监管、诊断、治理的管理新模式。上下半年共集中组织了两次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执法检查,出动监察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5户;制作现场记录550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实施行政处罚7件,处罚金额10多万元;恢复设施运行5台套,新上大气和水处理设施9台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2套;规范了3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环保档案。转变了过去仅以处罚为主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执法、治理、技术支持相结合的诊断式监管模式,规范和提高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二是着力解决信访投诉问题。截至目前,全年接到信访投诉件1147件,其中督办件53件,办理回告率100%。特别针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召开专题会,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既要保障还建工程的进度,又要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按照市政府职责划分,7月25日开始油烟和社会噪音执法由我局转交城管部门,我们将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我区是一个传统的重化工业集聚城区,区内四大排污大户(武钢、石化、电厂、武汉重工,归属市局管理)的大气污染排放量占全区的90%以上,目前我区又处在城市建设的高峰期,大小工地近20个。工地、渣土运输、道路破损等扬尘污染增多,加上气候的原因,各类污染源叠加,导致今年的空气质量比去年同期下降,按照老标准(PM10)1-10月优良天数211天,优良率69.4%,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6天,下降14.9%,全市1-10月优良天数233天,优良率76.6%,同比减少39天,下降12.6%。针对这种状况,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应对各方关切的空气质量问题,突出重点,抓好空气质量专班工作。一是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会同区城建、城管、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到江岸区学习建筑、拆迁工地扬尘防治的经验,在区内督促项目单位采取了遮盖、围挡、喷淋压尘等措施、加强渣土车辆清洗、密封、规定路段时段行驶等运输管理,有效减少各类扬尘污染。针对10月份以来空气质量下降问题,及时组织监测和分析,区政府在10月9日召开了扬尘防控专题调度会,进一步明确空气质量专班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向5个部门下达了督办单,加强巡查和检查。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结合今年《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监管力度,累计查处“冒黑烟”机动车600台,入户检测机动车尾气63台。三是完善我区《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形成了空气质量专班的监测、预警、调度、巡查、通报等整体联动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专班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境宣传,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按照评议组提出加大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力度的建议要求,我们以全市创建国家和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为契机(简称创模),大力开展环境宣传,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一是抓好创模工作顶层设计。制定全区创模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和评分细则,为全区创模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工作计划、方法步骤。二是以社区和企业为重点开展创模宣传培训。在青宜居社区举办了全区“创模进社区”创模骨干培训班,在安环院举办了工业企业环境应急培训班,请专家指导企业编制应急方案。设计制作了12幅创模宣传画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创模知识手册6万份,已和区自行车协会商谈成立环保志愿者团体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建设环保信息宣传载体。我局和新沟桥街在蒋家墩和热电社区共同制作了创模文化墙,下一步拟在青宜居和绿景苑等社区建设LED电子宣传屏,市局资金已到位,区内正在走招标程序,争取年内建成。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制度环保、技术环保、创新环保是做好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动力。一是规范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首问承诺、绩效管理考核、信访投诉、市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特别是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治理项目。今年市级油烟治理项目23个,补贴28万元,区级专项资金拟安排10余个项目,近300万元,正在走报批程序,这些项目的实施,对节能减排,解决环境问题,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政企校”合作深化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与武大、武科大、市环科院和环保企业在科研课题、环境应急、污染治理技术和工程等方面建立了多方面合作。同时深化企业环境评价工作,参评企业从工业企业向“三产”服务业、医疗卫生单位延伸,已对去年的5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督促5家红色等级企业完成了整改。三方合作机制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为环境管理提供了诊断式的智力支持。三是加强职工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局内开展每月一课的“环保生态讲堂”共10次,邀请区法院刑庭长针对“两高”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向全局人员进行了释义剖析;今年以来选送干部23人次参加市级以上环保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参加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应急演练监测;在局内建成了环保书画文化墙。切实增强了职工的法制意识、专业技能和文化修养。

评议活动暂告一段落,但环保工作和政风行风、效能建设没有终点。我们将把环境执法中诊断式管理模式、菜单式服务建设项目、环保宣传等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的指导监督,抓住市政府即将出台的《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计划(2013-2017)》的契机,明年重点抓好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积极挖掘潜力,抓好污染减排,实现最严格的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等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水平,为生态宜工宜居新青山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环境保障。


青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

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19日在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青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作为区人大2013年工作评议的被评单位,现在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工作评议的整改工作情况。

2013年7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充分肯定了我局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评议意见和建议。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逐一梳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把评议意见和建议逐项分解落实,确定了整改单位、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随后的3个月时间,加强了对各项评议意见落实进展的检查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青山区居民出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为改善辖区居民出行环境,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优化和完善辖区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议的函》,重点就完善“微循环”线路、优化辖区公交线网布局等问题,主动与市公交集团和公交六公司协调,争取上述单位和部门从政策、财政等各方面支持青山公交优先发展。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完善“微循环”公交线网,逐步解决辖区居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今年初辖区开通首条公交微循环线路316路后,受到沿线居民欢迎。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知晓的市民并不多,使该线路的社会效益未充分发挥,为此我局协调并配合市公交运营企业利用媒体、短信等方式,加大了微循环线路的宣传力度,下半年以来,316路微循环公交乘客流量明显提高,尤其是早晚高峰期间更为明显,平均日单车乘客流量由几十人次增加到300余人次。10月份以来,又逐步对该线路站点设施进行完善,方便了市民候乘。下步我们将与市公交部门加紧协调,密切关注该线路的运行情况,结合市民出行需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该线路,同时根据青山区实际,积极协调公交部门适当开通公交微循环线路,方便市民出行。

二是认真做好公交与地铁4号线对接。今年底,地铁4号线将开通,为了方便辖区居民换乘地铁快速出行,我们积极就辖区公交线路与地铁4号线的对接工作与市公交部门及公交集团进行对接协调,专门给他们制发了《关于青山地区公交与地铁4号线对接的函》,提出青山地区公交与地铁4号线对接的意见,希望市公交管理部门充分考虑青山地区居民出行需求,制定符合辖区实情的与地铁4号线对接的公交线路方案。市公交部门表示,将充分考虑青山区的意见,制定公交对接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三是协调更改和平大道奥山世纪城公交站名。为了对奥山世纪城开业搞好服务,我局根据奥山世纪城的意见,在时间紧,难度大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市公交办,将公交站名和平大道罗家桥站更改为和平大道奥山世纪城站,经反复协调做工作,市公交办已书面回复同意更换站名。现在我们正抓紧开展更改站名的工作,预计在奥山世纪广场开业前能完成停靠罗家桥站的12条公交线路沿线大部分站牌的更换工作。

四是协助解决公交运营日常保障工作。结合临江大道拓宽改造,积极与公交六公司协调,共商符合沿线及周边居民出行需求的公交线路调整方案,临时调整部分公交线路,保障施工期间沿线居民的出行。协调解决公交782路调度室受工地施工影响破损严重的问题,以及21号公路道路破损严重影响沿线公交行车安全等问题,此外,认真协调、回复区长信箱、以及市民日常关于公交出行问题的投诉件20余件,满意率100%。

二、对“完成江滩防洪清障工作目标难度依然很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面对复杂艰巨的搬迁任务,我们在区级责任领导区委副书记刘栿堂带领下克难奋进,迎难而上,齐心协力,提前完成了全年承诺问效目标,截止目前共签约13户。一是加强指挥调度。根据承诺问效的节点目标,倒排搬迁工作进度,强化目标管理;在对砂石码头经营户反复研判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明确了入户谈判的工作步骤;建立了调度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了每日一研判,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小结,使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砂石码头搬迁协调推进机制,联合水上公安、城管不断加强源头管控,对运砂船舶和临江大道砂石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促进砂石码头搬迁。三是严格工作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签约工作流程,补偿资金结算发放工作流程,自觉接受审计全程监督,目前已签协议13分,其中已过审12份,1户正在按程序报审,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四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制定了维稳预案,在督促签约经营户做好砂石码头搬迁工作过程中,认真分析排查各种矛盾,整合力量,加强协调,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到目前为止,砂石码头搬迁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现象。

三、对“依法打击‘黑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打击“黑的”的宣传工作。围绕“黑的”整治工作,面向市民发放《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告市民书》,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非法营运问题的危害性,倡导市民拒乘违法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共同营造打击“黑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地段的整治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对和平大道建一路至工业路,友谊大道罗家桥至工业路2条重点路段,武科大三弓路周边,一冶医院、武钢总医院、市九医院周边,沿港路中百超市、建二商场等客流集中地带,以及依江畔园、临江港湾、绿水花园等居民较集中的小区实行严管严控,加强宣传造势,增加执法力量,延长执法时间,加大执法力度,使上述重点区域“黑的”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好转。三是坚持执法方式多样化。加大对早、晚以及节假日“黑的”活动高峰时段的打击力度,保证执法时间不掉档,管理不空档,今年1-9月共查扣“黑的”355台,在全市大城管排名中有3个月列全市第1,整治取得实效。

四、对“服务基层运输企业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基层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企业实地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企业发展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二是垫资15万元,帮助区困难企业青运一公司解决了医保欠费问题,避免单位医保停保,保持了一方稳定。三是积极支持青山交通运输二公司发展。协调该公司在武钢承接业务,拓宽经营范围,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积极协调区总工会帮助该企业建立了职工活动中心,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深受企业欢迎。今年1-9月青运二公司经营收入同比增长15%。四是投入资金5万多元对青山客运站硬件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善了客运站硬件环境。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青山客运站指导文明创建工作,提升交通窗口单位文明程度和服务质量,为旅客出行创造舒适乘车环境。

三个多月来,我局针对专项工作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区人大的指导下,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辖区公交线路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地带还存在“黑的”非法营运现象,砂石码头搬迁任务仍然艰巨,基层企业发展仍很困难,下一步,我局将正视这些存在的问题,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自我加压,打造“廉洁、高效、务实”的交通新形象,为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满意度测评结果

测 评 项 目

满 意 度

确 定

档 次

满意(票)

基本满意(票)

不满意

(票)

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

2

0

满意

青山区教育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18

4

0

满意

青山区环保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15

5

2

满意

青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16

5

1

满意

       

说明:本次投票应到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2人。

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胡卫东免职的议案

青山区人大常委会:

提请免去:

胡卫东的青山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区长:何建新

2013年10月14日

关于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报告

——2013年11月19日在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委主任     金少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区长何建新提请免去胡卫东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免去胡卫东的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是因该同志已调武汉化学工业区工作,是适宜的,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易国祥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

易国祥任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东任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青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邱孝军任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沟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刚任青山区人大常委会青山镇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三山的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青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名单

2013年11月19日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易国祥为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林东为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邱孝军为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沟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刚为青山区人大常委会青山镇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三山的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易国祥的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林东的青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何建新的提名

决定免去胡卫东的青山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青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出、缺、列席情况

一、出、缺席会议名单

出席:

许国胜  袁建琳  桂质良  黄会文  林四平  董  俊  徐春华 

彭显波  邓旭东  罗先奇  刘建新  朱  清  熊福英  易国祥

赵三山  金少琴  邱先发  彭海力  徐春姣  蔡丽华  刘  飞

郑  浩             

    因公缺席:

刘新权、徐国萍

二、列席会议名单

出席:

雷  萍  郭和平  吴家峰  姜  辉  戴永胜  肖望珍  姚  健 

李世俊  陈永红  李定君  张冰峰  李德良  孙宗良  赵军燕 

骆汉萍  刘子舟  易志萍  倪  红  周景光  万晓辉  黄  翔 

曾戈锋  李四清  邱孝军  杨迎春  尹  鹏  冯  锦  蔡  瑾   

袁  玲  余东捷  蔡延达  张正林 

因公缺席:

曹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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