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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代表工作机制  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  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64 更新时间:2009-9-28 15:21:25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  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王俊

        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最基础的工作。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都应该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切实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人翁地位,从各方面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联系几年来工作实际,从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人大履职水平,谈谈我们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

        从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小组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现状来看,部分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主要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问题。

        主观方面,部分代表存在 “三化”问题。

  一是有部分代表缺乏当家做主、参政议政能力,代表职务意识淡化。有的代表不理解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忘记了自己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和体现者,是人民群众呼声的代言人,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等同于“劳动模范”。有的认为行权履职既无报酬,又耗费精力,还会遇到阻力,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因而对代表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敷衍了事,能推就推。有的当了一届代表,从未参加过小组活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部分代表政治素质低,缺乏政治热情,行使代表职权意识弱化。他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之甚少,对有关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不知道如何行使代表的权利。他们表达能力差,参政议政水平低,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当了一届代表,没有在会上发过一次言,没有提过一件议案和建议。

        三是个别代表道德素质低,谋取私利,履行代表义务的思想退化。有的利用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做“幌子”,骗取人们的信任,欺蒙拐骗;有的利用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作“护身符”,当特殊公民,违法乱纪;也有在国家公务员岗位上的代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些所谓“代表”,败坏了人大代表的名声,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崇高形象。

        客观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够”

        一是营造有利于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氛围还远远不够。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不重视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阻碍代表作用的发挥。代表所在单位对代表参与活动支持不够,时常因为单位工作制约代表参与活动。基层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人员大多是兼职,人手少、任务重,影响了代表工作的开展。

        二是平时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太少,参与重大决策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各级人大组织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实现自身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较少顾及代表的活动。同时,绝大多数代表都是兼职,代表活动与本职工作冲突较多,因此,对代表的联系时紧时松,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时多时少,特别是对本地区的各项重大工作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不够,参与地区性重大决策不够,直接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是有些单位办理建议重视不够,挫伤了代表提议案、建议的积极性。有的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对建议办理结果质量不高,接到建议后,不作任何调查研究,不管建议有无价值,立即书面答复代表:你的建议很好,我们准备马上办理。但往往是答复一完毕,“办理”也就完结,建议成了泡影。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建议不是自己认真办理,而是要求代表本人或代表所在单位去落实。有的建议因涉及面广,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才能落实。但往往因无人负责,甚至相互推诿而很难得到办理。有的承办单位避重就轻,只办理难度小的建议,对难度较大的则搪塞一番,敷衍了事;涉及资金的建议则基本以“财力困难”为由,扔到一边,不予办理。

        二、正确理解人大代表的国家职务

  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享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包括党政干部、普通公民甚至自身是人大代表的人,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存在模糊认识,不知道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而仅仅把它当做一种荣誉称号,将其等同于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甚至认为代表无职无权,就是开开会、举举手而已。因而出现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忽视代表工作,不注意发挥代表作用,甚至侵犯代表权利、阻碍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现象。而有些代表也甘当“会议代表、挂名代表、举手代表、哑巴代表”,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搞好人大工作,必须抓好代表行权履职这一基础性工作。最首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全面理解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

        作为一种国家职务,人大代表具有实实在在的各项职权。

        作为一种国家职务,人大代表拥有特殊的行权履职保障权。

        作为一种国家职务,人大代表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人大代表作为一种国家职务,有不同于其他职务的特殊性。首先是它的非职业性。其次是它的非独立性。第三是它的非行政性。

        三、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一)提高代表素质,打牢代表履职基础。人大代表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是把好代表的“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人民意识强烈、有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乐于奉献的同志选举出来,才能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积极探索创新,引入竞争机制。首先,要改进代表候选人推荐方式,扩大选民推选名额。尤其在第一轮提名时,应依法让选民充分发表意见,充分行使提名权,把符合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的候选人都提出来。其次,引入竞争机制。公开竞争有助于人们选举权的充分行使,可采取竞选演说,与选民见面谈话作出履职承诺,到选区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增加代表与选民的接触,既增强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又体现人选的综合能力,既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又有利于增强候选人的代表意识,树立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的思想观念。更重要的是,竞争机制的引入对于保证代表素质,提高人大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以加强培训学习、履职交流和职责教育为切入点,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的地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使命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职权是“行使国家权力”。这从客观上就要求人大代表要不断提高素质,否则就难以完成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加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兼职的代表多,专职的代表少。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的培训学习。除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代表的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外;还可以开展“如何提写议案和建议”、“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如何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学习;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形式每年开展一至两次代表履职交流.让大家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水平。还可以组织部分代表到外地学习考察,以开阔代表的视野,提高代表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能力。

        (二)改善履职环境,营造宽松氛围。代表履行职责,既需要内在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也需要外在物质条件的保障。以建立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为着眼点,以利促进代表履职。代表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要改变目前代表工作中既缺少内在动力,又缺乏外在监督,还缺乏相关保障的状况。

        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事迹突出的代表,该奖励的要奖励,各级人大常委会授予优秀人大代表的荣誉称号应享受同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同等待遇。

        二是要建立约束机制。落实《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履职公开制度》等。建立代表履职挡案,定期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公布代表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情况。每年组织代表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述职,让代表接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三是要落实保障机制。各级人大要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的同时,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本级政府依法将代表活动经费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补贴按实际需要和地方经济发展状况逐年有所增加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建议各党委把本级政府或部门为代表工作提供保障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落到实处,以利代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创新代表活动机制,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是增强代表活动力、促进履行职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把代表活动与全市和本区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围绕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文化教育、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市、区的工作中心内容,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活动,推动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营造经济发展的活力,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作用。

          二是把代表活动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政府工作。有重点地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检查、调研活动扩大到街道工委进行。

        三是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联系卡、代表走访选民、代表与选民见面等多种形式,不少代表小组还开展了人大代表“进社区、进家庭、进课堂”活动,密切了代表与社区群众和选区选民的联系。

        四是把代表活动与代表大会、常委会议内容结合起来,提高审议质量。每次召开代表大会、常委会议、评议政府组成人员及检法两院的法官、检察官等活动之前,组织代表深入下去、联系选民、倾听选民的意见和呼声,为审议报告、提写议案和建议、评议意见做好准备,做到中心有数,言之有物,认真履行好代表应尽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作用体现在法律的有关规定之中并通过代表自身的工作得以反映出来。正视和分析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现状和影响其作用发挥的因素,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大机关都要以代表工作为基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作用,依法监督作用,模范带头作用,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国的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做出贡献。

                  (作者系白玉山街人大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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