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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追求——平等正义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追求——平等正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66 更新时间:2009-9-28 15:20:2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追求——平等正义

李存万

     

        三十年前,中央同意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当前,我国正在大大张旗鼓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使社会各个层面平等正义,必须有法治的保障,否则,建设和谐社会将是一句空话。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平等正义、顾全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平等正义自古以来一直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崇高价值目标。近年来,随着人大对法治监督的加强,平等正义问题更为社会所重视和关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平等正义。在这样的形势下,人大监督机关和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打击预防犯罪、维护正常秩序和服务改革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

        一、平等正义的内涵及属性

        平等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平等正义的理念,才能使人大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到人人平等。平等正义是人大及法治工作的生命线,它的工作包括下列诸方面: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惩恶扬善和利益平衡等。作为法治理念的平等正义,是指公民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真正做到平等正义,人大机关及政法干部必须树立平等正义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下列原则及要求:

        一是要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及具体要求。不能平等对待,正义便成为抽象的空谈。在当今社会日常工作及生活中,有很多涉及平等对待的事情及问题。我们管辖的社区是安居工程的重点区域。为了解决1958年前建的棚户区平房改造,涉及到很多问题,如征地拆迁问题,房屋还建问题,拆迁补偿问题,就业安置问题,这些问题,政策性非常强,敏感程度高,稍微不注意,就影响到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例如:我原来社区有户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就比另一家拆迁户,对方补偿比他高一些,就到处上访、告状,影响很坏,后来经过调解、平衡,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还有一个例子,一户人家在搬迁过程中找关系,走后门,想分个好楼层,社区干部知道后,立即制止,坚决刹住了在拆迁工作中的歪风邪气。所以,我们要做到平等正义,必须反对特权。法律上的平等对待,就是不认情感,排除任何特权,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不同的待遇。必须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不分地域、不分公私、不分贫富、不分民族出身,一律平等进行法律保护。

        二是不歧视。在法律面前要平等对待。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待遇,只要有歧视待遇,社会产生很多不平等的现象。如男女不平等、招工不平等、就业不平等、劳动报酬不平等、用人不平等、招生不平等、城乡不平等、农民工和城市职工不平等、小孩入学不平等、就医不平等等。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尽量做到平等。例如,社区在办理低保户的过程中,严格把握平等的原则,够条件办的一个不漏掉,不够条件的坚决不办,以前够条件办了的后来由于经济环境改善,坚决劝其退出享受低保的范围,整个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尽最大努力做到平等对待。

        三是合理执法。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大家都能理解。就是在法律的规范下,执法人只严格按法律办事,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不突破法律的范围,该么样处罚就么样处罚,该如何量刑,一般来说,只要按法律条文办事,出入是不大的。执法的合法性说起来比较容易,但执法的合理性做起来就比较难。执法的合理性是指人大机关、执法干警在执法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办法和做出的决定,虽然不合法,但是很合理,人情味非常浓,群众表示欢迎,乐于接受。例如:汽车在市内行驶按喇叭,送考生超速、送病人去医院闯红灯,这些本该罚款、扣分,但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节或实际情况,不作经济处罚,教育了事。这样处置虽然不合法,但很合理。在社区工作中,也有这种情况。例如,在每年春节前发放“五个五”物资时(五斤油、五斤蛋、五斤米、五斤鱼、五斤肉),有的户按常规不应该发放,但他家一时的确困难,经研究这类家庭还是发放,这样处理虽然不合规定,但很合理,很得人心。还有,在这次安居工程拆迁过程中,有户年龄较大的居民“抓阄”楼层较高,上下不方便,按规定拈到几层是几层,但我们考虑到他们的实际问题,尽量做工作让其选择低层房屋,这样安排,虽然也违犯了“抓阄”的规定内容,但是做起来很合理,不仅本人满意,大家也都谅解。

        法律是很严肃的概念,但在执法过程中,为了做到平等对待,有时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体现法律的一般要求又体现个别化,按照合理公正平等的原则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从而更加准确地贯彻法律的意图,体现平等对待的要求。

        二、平等对待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

        平等对待的精神只有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在社会实践中逐步予以实现,因此,实现平等对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平等对待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自然人、社会团体、社会各个阶层的方方面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平等对待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平等对待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我们法治社会越来越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逐步成为每个人生活习惯,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人们就渴望平等公正处理各种物资财富和利益,这就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保障财富的平等公正分配,所以,维护和实现平等对待、公平正义是人大机关、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红钢城街人大代表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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